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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北京市农业技术系列、工程技术(农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度北京市农业技术系列、工程技术(农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农业技术系列: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评审通过后将取得农艺师、畜牧师或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工程技术(农业工程)系列:林业、果树、园林绿化(包括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园林养护、花卉专业方向)、农机推广、农业环境、水产。评审通过后将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参评程序

 

  1、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在2019年7月5-15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为避免因后期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请申报人尽早填报材料,尤其是档案关系在外地的申报人,尽早申报为后续材料准备留足时间。

 

  2、网上初审

 

  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选择现场资格审核时间,打印《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如申报人在工作人员审核前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则视为撤销提交申报信息,因此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确认提交成功,在申报日期截止后到工作人员审核前,切勿进行修改操作,否则申报信息将被撤销。

 

  3、现场资格审核

 

  申报人员应按下方“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在2019年7月30日-8月2日期间,按照个人选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到北京西郊宾馆(地图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核。

 

  4、缴纳评审费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号)要求,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500元(编码155007002)。申报人在通过资格审核后,须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评审费用(不支持其他缴费方式),评审费一旦缴纳不能退费。如缴费方式及时间有变化,本评委会将通过网站发布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5、评审答辩。答辩时间预计为2019年10月21日-11月3日,申报人员可于10月12日以后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具体答辩安排。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答辩。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的2-3个月后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报人可登录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

 

  7、证书发放。公示期过后,申报人员可登录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查询证书领取安排。通过人员领取存档材料及证书后,及时到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

 

  三、材料要求

 

  现场审核时,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表

 

  《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3份,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填写申报表时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表所填写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等必须是参加工作以后取得,且不早于2014年。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1.表中所涉及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与所盖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参评学历”须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信息,且学位等信息与所填学历相一致。

 

  3.“继续教育”项为必填项。

 

  4.“工作经历”中最后一段经历必须为当前的就职信息。

 

  5.“专业技术工作”须填写不少于三项,每项禁止复制或雷同。

 

  6.填写“专业获奖/取得专利/标准制定”时,请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业绩,不要将名称和项目内容混淆,名称应为xxxx奖、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项目内容应为取得上述业绩的项目名称,例如:“名称”为xxxx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x等奖,“项目内容”为xxxx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排名、时间、授予单位等内容须与持有的证书表述一致。

 

  7.填写“发表论文/论著/译著”时,请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著作,刊物名称、期号、出版单位、独立撰写或合作撰写及排名均要填写完整。

 

  8.“个人情况补充说明”项不要填写工作感悟之类的内容。

 

  9.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