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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中国企的战略目标与定位(1)

 

  创新是国家战略的核心,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枢纽。国有企业是国家创新战略的引领者和践行者。国有企业要发挥国家创新战略的主导作用,必须将创新作为根本的战略目标,并根据这一目标进行战略定位,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创新扩散和军民融合等作为战略重点。这一方面要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改革国有企业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将创新作为国企考核和激励的主要指标,建立适应创新时代的国企考核激励制度;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必须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速自身的改革和创新,改革科研体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主导作用,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国企创新的战略重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究竟是什么?这是个一直讨论的老问题,但事实上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近些年来,关于国有企业战略定位问题有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清晰,并作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创新”被摆在最为核心的位置,成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所以,国有企业必须在经营发展中贯彻国家的创新战略,将创新作为根本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定位。

  国有企业创新目标和战略定位应当确定以下几个方面为重中之重:

  第一,自主创新。

  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我国是“后发者”,因而享有“后发优势”。所以在科技领域我国长期采取引进学习、改进和吸收战略。这种战略无疑加速了我们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但是,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后发优势”加速递减。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为了保持技术领先地位,越来越重视防止技术外流,使我国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难度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自身的科技实力。

  我们还必须看到,我国科技进步速度快,取得的成果举世瞩目,但真正的自主创新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还十分有限。所以,自主创新和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对于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我们要从一个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就必须重视自主创新,重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取得。目前,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变革浪潮正在全球兴起。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构成历史性交汇,为我们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面对这种全球创新和竞争浪潮,唯有改革者进,创新者强,改革创新者胜。这迫使我们必须加快创新步伐,一方面紧跟世界创新浪潮,不至于丧失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创新驱动,从模仿式创新转向自主创新,这样才能实现弯道超车,赶上和超越发达国家。

  第二,加速转化。

  自主创新的结果要形成新的产业,并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这些年来,我国科技进步很快,一方面体现为科研期刊的发文数量大幅度增加,一方面体现为专利数量的大幅度增加。但另一方面,我们需要看到,大量科研成果和专利成果的转化率并不高。这也正是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痼疾。这是由于在国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科研体制中,长期存在着科研和应用两张皮的情况。科研体现为论文和报告,即便是专利也常常被束之高阁而无人问津。这当然与科研人员自身脱离产业和市场有关,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体制的原因。所以我们必须从体制上入手。一方面要解决科研院所的目标体制问题。尽管科研机构不一定与市场直接关联,也不一定要直接用市场效益来衡量科研成果,但是在体制机制上鼓励科研成果转化还是必须做的事,无论何种类型的科研成果最终都要应用于社会和经济。所以,对于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的考核要加上成果转化率,而不是片面地考核论文发表的数量。这就需要建立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互动机制,建立科研人员与市场的互动机制。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必须主动与科研机构结合,主动寻找可转化的科研成果,并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实施协同创新。为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还需要建立科研成果和转化成果的产权制度,一方面保证双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年来我们就已提出并鼓励官产学研的合作,但取得的进展并不理想。从深层里看主要是体制的原因,而具体的原因则是权益的确定和分配问题。国家要制定知识产权市场化和科研成果实用转化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确定和提高知识产权和创新者的权益。过去,我们长期对知识产权和创新者的权益重视不够,而在当今这个知识经济时代和创新主导的时代,忽视或轻视知识和创新的结果必然是导致落后和在国际竞争中落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