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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公务员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5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省级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南京江北新区纳入本次遴选。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省内设区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设区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和《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5)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8)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报名截止时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职位查询

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5年南京江北新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可通过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二)报名

报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4日12∶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报名网站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公开遴选报名人员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的诚信承诺,凡填写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