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7 21:57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 授權工業貿易署署長就任何在香港製造、加工或生產而已經輸出或即將輸出香港的物品,。
香港的產地來源制度是為方便香港的產品輸往海外市場而施行,按照公佈的產地來源規則,除工業貿易署外,按香港法例進出口規例第 60 章下訂立的附屬法例出口 (產地來源證) 規例,具有與由工業貿易署所簽發的相同法律地位,發出產地來源證,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所簽發的產地來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