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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考试院 普通高考、学考 2024年嘉兴市本级社会考生高考体检通知

 

集中地点:南湖区凌塘路136号(嘉兴市中医医院城东分部)

携带物品

1、身份证;

2、高考报名考生号;

3、体检费60元,现场扫码缴费。

二、体检流程:

1、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系统填写既往病史(如图)。

 

注意:3月5日前考生须完成既往病史录入,否则无法体检。

既往病史填写是指以前患有较严重的疾病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考生必须如实反映既往病史,不得隐瞒,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不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如无特殊情况,考生填写“无”,点击提交即可。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填写“有”,并在下面的方框内进行简单描述,并点击提交。

 例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缺损0.3cm,曾在XX医院确诊并手术,现已痊愈。

2、体检当天先进行英语面试,高考报名参加英语面试的考生必须先面试,面试结束去抽血体检;

3、考生需单独参加体检,家长不可进体检站陪检;

4、体检完成后将引导单交主检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反馈单,核对无误后在核对单上签字确认,核对单上联由考试院保存,下联考生保存,体检完成。

5、请考生认真学习《考生体检守则》和《体检复查规定》(见附件)。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

考生体检守则

1、凭体检导引单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不准代检,不准戴角膜镜和有色眼镜进行裸眼视力及辨色力的检查。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候检室静坐等候,不在临检前作剧烈运动,不使用影响体检结果的有关药物。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3、考生应听从体检工作人员指挥,自觉排队,按顺序进入检查室受检,不得擅自进入检查室。

4、考生必须如实反映既往病史,不得隐瞒,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不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需要做其它特殊检查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检查,不按时检查者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场所纪律,保持体检场所内安静,不准吸烟,不得弄虚作假。体检中途不得离场。全部科目检查完毕的考生,经主检医师同意后方可离场。

7、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提交复检、终检报告,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复检或终检的机会。

 

 

附件2:

体检复查规定

(一)招生体检复查规定:

⒈ 允许复查范围为肝脾肿大、可疑的肺部病灶、心脏杂音、听力、嗅觉、视力、色盲、色弱、身高、尿常规等。

⒉ 体检医师认为需要复查者(指临界、边缘等情况)可由主检医师决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⒊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者(规定不得复查的如血压等不得要求复查)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向当地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同意,招生办公室批准,在指定医院复查或由市中心体检组会诊。

⒋ 招生院校如需对考生进行体检复查应征得当地招生部门和主检医师同意方可进行,如未经同意私自对考生进行复查其结果一律无效。

⒌ 考生自行联系复检,其结果一律无效。

⒍ 复查所需费用,一律由考生自理。

(二)高校录取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应在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标准仍按《指导意见》执行。

如果考生身体状况出现不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应按教学[1998]6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应医疗机构确认出具复检结果证明再做退学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