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06 06:47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河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13个省直机关(单位)共计划选调公务员20人,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南省2025年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央驻豫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省管重要骨干企业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现任省管骨干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下同)现任市管(属)企业与报考职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管或市管(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当的领导职务;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对报考人员职务层次不明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书面材料,明确对应的职务职级层次。
2.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 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9月,相关工作经历以录用、聘用、任职等文件为准,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专业条件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3)设置。专业类别包含关系按以下原则掌握: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对于在上述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等,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在报名网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选调机关(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