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2 08:51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农业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34。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我校英语、商务英语2个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合作)、土地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合作)、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与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为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学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份文件执行,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
(1)按照“专业(类)+学校”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因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