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5 19:17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简称石科院,院校代码86301)是中国石化直属的综合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建于1956年,在国际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院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在昌平高新科技园区和天津南港工业园区设有研究机构和科学试验基地。科研领域包括:炼油、石油产品、化工、材料、新能源、环保、智能化、资源循环利用。
石科院是国家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拥有学术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专业和专业学位型材料与化工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学术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和化学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校生260余名。
石科院专业配套齐全,科研装备精良,技术、知识和文化积淀深厚,在以侯祥麟、闵恩泽院士为代表的科学家精神指引下,持续传承石油精神,弘扬石化传统,在长期的科研实践中凝结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创新文化。
石科院拥有一支综合技术优势突出的科研队伍,目前职工总数为120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30人。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中国石化科技创新功勋奖获得者3人,中国石化首席科学家1人、首席专家2人、高级专家7人,中国石化突出贡献专家20人。
石科院拥有炼油工艺与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石油化工分子转化与反应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石油炼制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中国石化生物液体燃料重点实验室、重(劣)质油及非常规油气资源炼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分子炼油重点实验室、芳烃技术重点实验室、氢能技术重点研究室、润滑油脂重点实验室等机构;是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归口单位,是国家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炼制分会、中国化工学会烃资源评价加工与利用专业委员会、中国石油学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是《石油学报(石油加工)》《石油炼制与化工》和《Carbon and Hydrogen》3个科技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
截至2023年底,石科院共获得国家级奖励134项,省部级、全国行业性学会(协会)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级及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1065项。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累计申请国内专利12102件,获授权8963件;申请国外专利1996件,获授权1182件;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9项、银奖1项、优秀奖21项,获日内瓦国际发明展特别嘉许金奖1项。
面向未来,石科院紧紧围绕中国石化“一基两翼三新”产业格局,认真贯彻中国石化“自主创新、重点跨越、引领新兴、差异特色、绿色低碳、支撑一流”的科技指导方针,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建设世界一流的绿色低碳能源化工科学研究院,为中国石化打造世界领先洁净能源化工公司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一、招生计划
2025年计划招收化学工艺和应用化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共21名,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8名,春季招生一次。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毕业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就业,择优留院工作。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可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院在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并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报名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合格证明);
3)已在所要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以排名前五身份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4.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时取消报名和学习资格。
6.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健康标准。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2月5日。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