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5 16:03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贵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优先招收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 专业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投档规则。进档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有文化成绩再相同的考生,则按照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其他类型专业录取要求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其他普通专业在同一个批次招生,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外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联办。学生四年可均在贵州大学学习,满足英语要求、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达到贵州大学毕业要求及双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可同时获得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一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该校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