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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沟通渠道,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安排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由硕士点负责人和导师组成5人或以上的复试小组(纪委书记、复试专业评委、复试秘书、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成员、技术人员)。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生源充足(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不得进行调剂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降16分划定。

4.同一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二)复试形式

我院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现场复试的主要方式为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加试科目《练耳》为笔试等,其中面试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内容及时间

1.资格审查:请考生于3月28日(周二)上午9:00-11:00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所需材料详见《复试通知书》(随后发布),未按时提交的考生即视为放弃考试。

2.心理测试:请考生于3月26日(周日)16:00前在线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考试时间为3月29日(周三)和3月30日(周四)两天。具体考试办法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见稍后公布的复试细则,作答时间控制在8分钟左右。

(2)综合测试,需回答2道相关专业知识问题,其中1题为必答题,1题现场抽取,作答时间控制在7分钟左右。

4.外语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月28日(周二)下午,主要考查英语口语、听说能力,现场抽取1道专业试题,作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

5.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试时间为3月28日(周二)下午,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不计入总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左右。

6.跨学科考生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8日(周二)中午,具体办法如下:

音乐专业:《视唱》科目以面试为主,看谱即唱,用固定唱名视唱一首单声部曲例。抽取2题,准备时间1分钟,在考官给出起始音后开始视唱;《练耳》科目听音笔试部分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

舞蹈专业:《舞蹈作品解析》科目考试时,考官随机抽取一个经典舞蹈作品,由考生对该作品进行解析,可从作品立意、人物形象、创作手法等方面去阐述;《舞蹈作品编创解析》科目考试时,考官随机抽取一个经典舞蹈作品,由考生对该作品的编创进行解析,可从编创技法和创作风格等方面去阐述;《舞蹈即兴》科目考试时,考官随机抽选一段音乐,考生可试听30秒,试听结束后考生随即根据音乐即兴作舞。

7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底前寄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25%+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5%+英语×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