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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理工学院更名为四川轻化工大学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理工学院更名为
四川轻化工大学的函

教发函〔2018〕14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理工学院更名为四川科技大学的函》(川府函〔2017〕21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理工学院更名大学拟用校名的函》(川教函〔2018〕25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理工学院更名为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51010622;同时撤销四川理工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四川轻化工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30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