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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3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日益完善,建有“现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和1个法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6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金融、会计、财税、法律、物流、旅游等学科专业比较优势明显。现有专任教师1038人,其中教授140人、副教授4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52.31%。2012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经过近10年来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效显著。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专业代码为125300

我校2022年拟招生计划人数305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275人(含“推免生”招生计划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30人。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条件等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