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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为确保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有序组织,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组织机构

1.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院长,秘书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博士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办法,负责部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并领导组织实施;

2负责分配及下达各学院招生计划;

3负责审核各学院制定的招考工作实施细则;

4负责网络远程招考工作中涉及软件的使用培训工作;

5负责审批各学院上报的复试及拟录取名单;

6负责最终拟录取结果公示及上报。

2.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宣传部部长、保卫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院长、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主任、校医院负责人。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2)负责指导各学院博士生招考考前、考中、考后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协调疫情防控、技术支持、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招考全流程考务人员及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学院组织机构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成员或各学科带头人3-5人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博士生招考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对考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及考务工作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执行本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制定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5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初试、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

6负责审核学院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及信息公开;

7负责协调本学院招考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