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8-01 17:47 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教务通字[2023]15号)要求,法学院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和专业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略
二、转专业接收基本政策
(一)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法学院的本科专业:
学校2022级、2021级中已完成学年注册并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 2020级休学后已复学且在读2年以内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学生对本专业和拟转入专业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客观评价自身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满足拟转入专业准入条件。
学籍在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转入法学院各专业的,原则上应当降级学习。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入专业的专业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在原年级继续学习。法学大类专业间转专业的可以不降级。
(二)依据有关政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按照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退学的;
3.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
4.存在拖欠应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情况的;
5.已转过专业的在校本科生。
三、各专业拟接收学生数量计划
2023年度法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入本科生数量计划表
年级 专业名称 跨专业拟接收总人数 2022级 法学 28 知识产权 15 应用心理学 13 2021级 法学 2 知识产权 5 应用心理学 2 合计 65
1.法学专业拟接收学生数量计划的调控:法学专业2021级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少于2人的,剩余名额可转入2022级接收计划。
2.知识产权专业拟接收学生数量计划的调控:(1)知识产权专业2021级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少于5人的,剩余名额可转入知识产权专业2022级接收计划。(2)知识产权专业2022级拟接收转入学生数少于计划名额的,根据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从已参加转入法学专业面试学生中补录,按照在法学专业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补录学生中排序)。
3.应用心理学专业接收学生数量计划的调控:应用心理学专业2021级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少于2人的,剩余名额不转入2022级接收计划。2021级、2022级拟接收名额不允许相互转。
四、转专业接收考查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审查
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应符合学校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二)接收考核方式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学院先进行转专业学生考察。
转专业考察成绩构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考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