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7-04 22:10 阅读次数: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1985年,学校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两所示范性应用型高校之一。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与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2018年,学校整体进入安徽省第一批次招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目前,学校一个校区办学,占地面积1500亩,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4460人,专任教师1051人,校舍建筑面积68.9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41.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9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45.51万册,电子图书156.72万册。现有11个二级学院,涵盖工、经、管、文、理、教育、艺术7大学科门类。本科专业76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稳步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定位的师资队伍。现有博士学位教师36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487人,研究生导师835人、博士生导师6人,“双能型”教师570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20个,省级教学名师24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合肥市拔尖人才119人。外籍教师中先后有4位获中国政府“友谊奖”,11位获安徽省政府“黄山友谊奖”,4位出席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外国专家新春座谈会。有3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为学校荣誉教授。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53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5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我校今年继续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具体人数以2023年教育部下达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