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8 02:15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十、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复试时,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84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学院(部)须于复试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各专业招生指标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等信息。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学院同意的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核准后在本单位公布。招生学院(部)负责将考生的复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最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保证投诉、申述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录取类别、档案调取和定向协议签署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培养研究生(简称定向生)。我校仅接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申请定向。
拟录取考生如有定向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则录取类别选择“定向生”;如没有定向单位,则录取类别选择“非定向生”。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发放的《硕士生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1.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现实表现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向我校领取签订定向协议,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协议(一式三份)。
十二、其它
1.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
(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按研究生院档案室规定对拟录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定向生人事档案按规定留在原工作单位不用调取,其工作学习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政审材料)。政审结束将档案密封后交研究生院档案室,将政审不合格名单立即报研究生院。
3.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住有效身份证明的考生不占招生指标,该类考生复试线为:国家B类线或除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后过国家B类线(总分按比例折算),不设单科线。
4.录取的考生请于五月底(以网上公布为准)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其他信息:
1.来我校后海校区路线:
(1)从罗湖火车站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2线下行,在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90m);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2)从宝安机场来校乘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