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2 02:36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实施。笔试部分为闭卷考试,要求所有复试笔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执行。由招生院所按学科、专业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招生院所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面试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复试专家组实施。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应适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及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复试;日语考生听说能力测试由日语教研室另行组织考核。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视频、文字记录应妥存一年备查。
综合素质考核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心理健康测评由各招生院所根据本单位实际联系相关机构自行组织。上述测试结果均按权重打分计入面试总分。
(四)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30日——4月4日进行;
第二阶段:4月9日以后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五)复试工作程序
结合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我校2019年拟按“两阶段三批次”进行:第一阶段为我校一志愿上学校线的考生复试,分为院所内统筹复试与学校内统筹复试两个批次;第二阶段为外校申请调剂到我校缺额专业的考生组织开展的第三批次复试(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生调剂复试办法)。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50%,复试笔试成绩占20%,复试面试成绩占3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各招生院所认真核算,及时向考生公布,并按时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2.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院所招生指标向“四重”人员(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点科研项目)倾斜。
各院所招生领导小组按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院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招办。研招办汇总审查各院所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形成拟录取名单,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对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关于递补名单: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若院所待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提出放弃,则按院所递补名单排序先后,递次转为待录取,应由院所通知考生并经学校再次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创新班名单:报考“1+4”创新班的考生中,推免生与初试成绩达标的统考生由各学科专家组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一名考生,并在院所上报待录取名单中注明。
3.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4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
体检由学校卫防科(医务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
5.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