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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通知

 

  各位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1105)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及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要求,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现场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且符合报考点要求并已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资审、图像采集及报考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按要求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8日-10日,8:30-16:00

  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实训楼8层报告厅

  二、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考生类别

 

所需携带材料及说明

 

应届生

 

1.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 有效期内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生证须每学期完成注册);

3. 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1105XXXXX);

4. 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名系统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MBA、MPA除外),须持所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往届生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1.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1105XXXXX);

4. 户口本(簿)原件(集体户口在京考生,须持户口个人页原件与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 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名系统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7.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MBA、MPA除外),须持所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公函(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

 

1.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1105XXXXX);

4. 工作证明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证明模板参见附件1),“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应由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一般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北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由考生所参加的考研培训机构开具的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 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名系统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7.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MBA、MPA除外),须持所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学校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公函(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单独考试
考生

 

1.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1105XXXXX);

4. 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名系统学历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