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教育部公布《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展开。
2016年考研国家线:学术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①
B类考生②
总分
单科(满分
单科(满分
总分
单科(满分
单科(满分
备 注
=100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哲学
280
36
54
270
33
50
①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经济学
325
45
68
315
42
63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 (市)。
法学
315
45
68
305
42
63
②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20
45
135
310
42
126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文学
350
53
80
340
50
75
③工学照顾专业:
历史学
315
44
132
305
41
123
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理学
285
39
59
275
36
54
④中医类照顾专业: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65
36
54
255
33
50
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
农学
255
34
51
245
31
47
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295
41
123
285
38
114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军事学
280
38
57
270
35
53
管理学
335
45
68
325
42
63
艺术学
335
34
51
325
31
47
体育学
265
34
102
255
31
93
工学照顾专业③
265
34
51
255
31
47
中医类照顾专业④
295
40
120
285
37
111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⑤
245
30
45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