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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关于申报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研究院):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胜任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选派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联合培养。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计划选派若干名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联合培养,优先资助在国(境)外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的研究生。此次选派由学校预算经费资助,资助方式为按出国(境)联合培养时长一次性计算奖学金,直接发放到研究生银行账户。

原则上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万元人民币。学校将根据预算经费、派出人员留学目的地等因素考虑是否提高资助标准,最高资助经费不超过财政部、教育部和留基委等相关部门规定的美国一类地区经费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未拖欠学住费等相关费用。出国(境)时身份如为应届毕业生的,应根据出国(境)时长申请延期毕业半年或一年。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三)出国(境)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学校重点发展优势学科、省和国家基础学科、急需学科领域的研究生访学进修。

(四)原则上拟留学单位的排名在前200名或学科排名在前100名(参照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美国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五)资助对象必须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符合《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的规定,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六)资助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州市菁英计划等项目资助的人员,正在国(境)外学习的人员、国(境)外院校已给予生活费资助者、在学期间曾获得我校同类项目资助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提供原文打印件或原件的等比复印件;电子版为原文件或扫描件。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附材料清单(附件1)。

(一)申请表。申请人填报《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