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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导师、全体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号)以及《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山东师大校字〔2024〕4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包括:2024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基本学制年限内的高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优良;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必要条件:

1、全面发展,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优良;

2、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为优秀;

3、有一定的创新成果;

4、在各级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比赛活动中表现优良;

5、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和安全文明等各类活动中表现优良;

6、录取类别为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不包括MBA、MPA、高年级硕师计划等专业研究生)。

(三)学年内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2、学年内综合素质评价为“中”“基本合格”者;

3、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延期、保留学籍者;

5、学业课程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补考或重修的;

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住宿费者;

7、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8、经导师考核认为没有按着要求完成科研任务的;

9、提交的申请材料有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四)除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外,其他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奖学金类别、评选比例及金额

奖学金名称

 

类别

 

金额(元/人)

 

名额(人)

 

新生奖学金

 

博士

 

新入学学业奖学金

 

5000

 

100%

 

本硕博连读研究生

 

新入学奖学金

 

20000

 

推免生本硕博连读生

 

硕士

 

新入学奖学金一等

 

8000

 

本科推免生

本硕博连读生

“硕师计划”研究生

 

硕士

 

新入学学业奖学金

 

4000

 

100%(不含新入学一等奖学金)

 

基本学制年限内高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

 

一等

 

12000

 

20%

 

二等

 

9000

 

30%

 

三等

 

6000

 

50%

 

硕士

 

一等

 

10000

 

10%

 

二等

 

6000

 

30%

 

三等

 

3500

 

60%

 

说明:

1、博士生按单位参评人数总量控制评审比例;

2、硕士生按年级学硕、专硕分类参评人数总量控制评审比例。

3、各单位计算奖学金各类等级人数时,基数为实际参评人数,不具备参评资格的同学不能作为基数。基数不包括2024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四、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三)各单位评审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评定。经本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

(四)评选结果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五)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资助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二)各单位在评审工作中,要细化标准,严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