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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师政教学[2022]1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生源质量,我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在进行硕博连读的同时,施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特制本细则。

一、总则

1.招生学科:软件工程。

2.招收导师:学院所有具备招生资格且当年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人数包含在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数中。

3.招生组织与原则

 (1)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并组建招生考核小组等职能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招收博士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2)招生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招收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2.申请者应达到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

通过国家四级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者雅思(IELTS)成绩≥5.5;或者托福(TOEFL)成绩≥85;或者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学术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发表或者录用的CCF推荐国际期刊或会议论文,或SCI源刊论文,或EI检索的论文(EI会议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或CCF推荐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

b.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者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业绩;

c.参加本学科国家级竞赛并取得二等奖以上成绩(排名第一);

 (3)入学时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和学历。

三、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登记表》等(模版详见附件)。

2.两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专家手写签名的推荐信(模版见附件)。

3.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审验原件)。

4.提供与科研工作相关的证明。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查验);

6.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

7.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

8.《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9.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在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考生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按网上通知要求报名。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在2023年3月10日之前邮寄或提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育才校区逸夫楼103办公室),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考。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考生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完成网上支付,按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布的方式缴纳报名费。

3.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评价申请者材料。

(2)接收符合资格申请者材料后,报考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给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招生工作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评审意见及综合排名。

(3)招生工作小组非报考导师成员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做出结论(A、直接通过;B、没有通过),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