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7 08:59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仙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仙办文〔2012〕73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纪要》([2017]3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参加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联考。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等5个环节与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同网同时段进行;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笔试后续招聘环节和相关招聘事项按本公告进行。
二、招聘岗位
1.镇直属幼儿园教师7名;
2.市直学校会计5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截止2018年7月31日,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报名年龄可以放宽到35岁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镇直属幼儿园教师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三)市直属学校会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会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和相关条件。若应聘人员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较低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仙桃市教育局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到1:3比例笔试正常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用人单位工作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报市人社局核准。
决定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的招聘岗位已报名考生,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办理该岗位报名缴费考生的退费手续,考生退费需提供姓名、支付宝订单号、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3、考生报名资格初审由仙桃市教育局负责网上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王声浩 0728-3319981。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28—3323319。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