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12-04 16:45 阅读次数:
12月14日9时起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2月14日9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12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现场审核地点:宁波教育学院育才大厦3楼裙楼大厅(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现场审核时可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也可以到就近的设区市审核点办理确认手续。
3.现场审核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1)在浙江省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地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还需提交技术资格证书(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
④报考中职专业课,中学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持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且从未在我省参加过笔试的考生
已经在外省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可以在我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在浙江省内(港澳台居民居住地在浙江省)或办有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居住证、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持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办理有浙江省内居住证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持居住证的考生提供浙江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持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
①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其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持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浙江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指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宁波大学机打证明务必符合“证明样例”格式;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毕业前第三学期报名的师范生必须提交学生证和学籍证明,提交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5.在浙江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指非浙江户籍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