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2 14:34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制定了《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县、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细则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案。
联系人:李强 电话:029—88668838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25日
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巩固提高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优化高中教育结构、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都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都具有深远影响。
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取得较大发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成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35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75所;创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示范校34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9所,全省高中阶段教育迈上新台阶。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高中阶段教育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仍然不足,一些地区省级示范高中比例过低,区域内校际交流和示范引领受到影响;还有一部分普通高中尚未达到省级标准化,创建达标和整合撤并任务较重;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还不协调,中职招生依然困难,部分地区普职比不够合理;经费投入机制还需健全,一些地方应承担的免学费和公用经费资金落实不够到位,普通高中债务压力较重,有些学校运转困难;部分学校教育质量不高,普通高中缺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的重大意义,抓住难得机遇,落实“五新”战略,奋力“追赶超越”,加快推进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合力攻坚。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省级完善政策指导,市级加强统筹管理,县级负责具体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发挥中央、省级政策和项目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攻坚合力。
(二)科学规划,质量为先。综合考虑生源变化、教育结构、办学质量和条件保障等,聚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普职比不合理、教育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着力增强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特色化。
(三)强化统筹,注重协调。坚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重,坚持改善办学条件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并重,坚持完善保障政策和推进改革创新并重,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发展。
(四)改革创新,示范引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治理体系,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探索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创新,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