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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建设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2018年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含)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或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

  二、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生58人,招生专业包括英语、英语(“英+西”复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土耳其语(“土+英”复语)、日语、日语(“日+英”复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其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可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法语且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1.3月23日9:00至4月15日24:00,登陆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需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由考生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并拍照或扫描回传到报名系统。

  2.  报名材料包括: ①个人基本信息;②高中课程成绩和排名、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③个人陈述;④社会实践证明,获奖或等级考试证书;⑤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⑥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 ⑦其他能够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其中,⑥、⑦两项为可选材料,其他为必要材料。

  3.考生报名信息应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使用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并确保页面完整、文字清晰,由所在中学或社会团体出具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专家个人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须本人签字;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须为颁发机构盖章原件。

  4.  考生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调剂。考生不得同时报考自主招生与志行计划。

  5.  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发布的信息、通知和公示等,恕不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录取

  1.材料初审。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学校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和质量评估。4月30日前,初审合格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专业考核。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核,时间为6月16日,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校内,考核形式如下:

  (1)专业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满分200分(外语100分、语文100分),面试满分20分。

  (2)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专业素养及创新能力。其中,笔试为外语、语文一张卷;面试形式为外语、中文综合面试,考试全程录像,考场和顺序抽签确定。

  (3)笔试、面试的外语语种视考生中学语种确定。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授课,中学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在面试环节须加试英语。

  (4)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资格认定。笔试成绩达到12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12分(含)以上者,根据专业总成绩全国排序,英语考生和法语考生分开排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认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录取办法。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围合格考生,由学校审核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

  5.资格复查。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校时携带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包括证书、专利、论文等)原件,学校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五、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