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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16日

  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湖北教育现代化,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一)主要成就。《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呈现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位次前移的良好态势,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教育强省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教育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1教育发展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学前教育初步普及,“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义务教育初步实现县域基本均衡,城乡、校际差距明显缩小。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实现普及化,国民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2教育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高校党建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在省属高校开展了校级领导干部全职化、院(系)党政主职“一肩挑”等试点工作。推进高校职称分类评审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了多元要素为标准的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体系。教育信息化改革全国领先,“六项机制”建设促进了教和学方式的重大转变。办学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率先实行民办高校“四个自主”。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高校外国留学生人数比2010年翻一番。

  3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实施了一批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全面提升了办学实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保障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全部由流入地政府安排入学,外省随迁子女全部在学籍所在地申请参加普通高考。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建立完善生均拨款制度。实现了阳光招生全覆盖。

  4教育服务湖北发展能力显著提高。高校共向社会输送毕业生273万人,推出一大批服务国家和湖北发展战略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深入实施“湖北2011计划”,建设省级协同创新中心56个。高校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数占全省三分之二以上,为创新湖北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建成教育强省的冲刺阶段,发展新理念、改革新使命、群众新需求深刻影响着湖北教育的发展重点、发展方式,全省教育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

  1发展新理念对湖北教育提出新要求。坚持创新发展理念,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释放改革红利。坚持协调发展理念,要求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加强生态价值观教育,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绿色文明校园,构建绿色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开放发展理念,要求教育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要求教育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改革新使命对湖北教育提供新机遇。“十三五”时期是湖北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实现“率先、进位、升级、奠基”四大目标,打造长江经济带脊梁,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推进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点,迫切需要湖北教育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将我省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迫切需要教育在更大范围、更广阔领域加强协同创新、协同育人,共享教育资源,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打造中部教育增长极,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游城市群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3群众新需求对湖北教育提出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和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迫切要求湖北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公办和民办教育之间的发展差距,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实现有质量的公平教育、有选择的终身教育;迫切需要优化教育结构,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教育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