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07-18 10:11 阅读次数: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为破解义务教育难题开出哪些“药方”
——解读中央首个义务教育改革纲领文件
光明日报记者 柴如瑾
教育理念相对滞后、评价导向不够科学、素质教育尚未有效落实、教师队伍亟待加强……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国义务教育存在的这些旧疾,显然已不能适应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教育需求,亟须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教育内容、教师队伍、评价体系、学校办学、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具体举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这份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文件,为破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难题开出了哪些“药方”?这些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将对义务教育产生怎样的影响?
素质教育 转变理念,“五育”并举
【文件信息】
《意见》指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应有地位,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制定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
【权威解读】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教书育人理念先行。《意见》把科学教育质量观概括为四句话“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通俗讲是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孩子,为孩子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发展素质教育的核心就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们历来对智育是很重视的,这一次关键是要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特别是把劳动教育的短板补起来。
《意见》把劳动教育纳入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大大强化了劳动教育的地位。劳动教育要有针对性,要针对时代发展的特点、城乡劳动教育资源的特点以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相应形式的劳动教育。同时把家务劳动、校内劳动、社会劳动统筹好。
教学质量课堂变革,大力减负
【文件信息】
《意见》指出,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管理规程,规范教学行为。完善作业考试辅导,落实减轻过重学业负担要求。
《意见》强调,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权威解读】
郑富芝:减负是义务教育领域热度最高的一个问题,必须下大力气逐步解决好。社会各界对学生课业负担有两点共识,一是学生学习会有一定的学业负担,以确保基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基本教育质量;二是负担不能过重,不能超出孩子的承受能力,更不能损害身心健康发展。
因此,过重的课业负担一定要减。在去年出台“减负30条”的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减负的要求,思路是两句话:综合施策,系统减负;举措包括以下五种途径:
一是提高质量。让学生在学校、课堂就能学懂、学好,尽量少留作业。治本之策是提高课堂效率。二是优化课程。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教学,不能增加难度、赶超进度。三是规范校外培训。在当前校外培训治理的第二阶段,关键是坚决杜绝超前、超标培训行为,防止层层加码。四是科学评价。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解决好“指挥棒”的问题。五是社会协同。通过家校共育,使学校和家庭在减负问题上同向同行,形成合力。
师道尊严优待教师,明确惩戒权
【文件信息】
《意见》指出,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大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充分调动教师和教育管理队伍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意见》强调,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