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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夏彭阳县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74人公告,其中城镇社区工作者22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14名,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38名,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6月8日,以下为黑龙江中公教育整理的相关公告信息:
为加强民政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考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城镇社区工作者22名。
(二)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14名。
(三)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38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服务人员3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彭阳县常住户籍(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社区建设事业,热心为社区群众服务;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后出生);
6.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要求拥有2年以上村(居)委会或企业、社会组织管理经验(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正规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只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4)近期半身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
(6)报考职位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
(7)报考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需在考试前参加县民政局举办的养老服务培训班(20天),取得上岗证书后参加笔试;
(8)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3.资格审查:凡参加笔试岗位的报考者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
2.笔试分值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