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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动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苏报讯(记者 袁艺)日前,江苏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严禁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考试,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等等。

《通知》中涉及的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公办和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学校不得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或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学费之外,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二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不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应开齐开足国家和省规定课程,不得实行两张课表;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占用道德法治课、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课、技术类等课程课时;严禁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考试。三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排名: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不得采用分层走班形式变相设置快慢班;严禁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小学不得超过1次,初中不得超过2次;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包括平均分、高分率、分数段、作业准确率等;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不得以升入名校学生数、中考升学率等对学校或教师进行排名、表扬、奖励,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考核、奖惩老师。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对照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全面对标找差,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落实。省教育厅将于11月底组织省督学和厅有关处室相关人员对各地进行专项督查,并采用各种方式进行不打招呼的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今年12月和明年1月间,省及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均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对其他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可撤消校长或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职务。

我省将把规范办学行为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之中,作为一票否决的内容;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省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的督导和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强化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