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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2019年招生方案,合肥怡文学校报名时间6月26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做好全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9〕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认真履行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统筹做好辖区公、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社会发展局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事务,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二)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法规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免试就近原则。

免试入学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我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学区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合教基〔2019〕56号)进行调整。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社会发展局备案。自2019年起,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为稳妥推进招生入学报名工作改革,今年我区继续应用“合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本区居民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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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立产权房产证(或相关房产安置、入住证明)等材料(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出具学校盖章的学籍表),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现场审核材料。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初中七年级报名时间为6月26日-6月30日,初中七年级入学回户口所在地单独报名时间为7月4日,小学、初中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

2.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于7月15日-7月19日(7月29—7月30日补报名),到以下报名点报名,初中报名点为合肥市第四十六中海恒分校、合肥市第四十五中芙蓉分校、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初中部、合肥市第七十二中学、合肥五十中西校高刘分校、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初中部;小学报名点为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小学部、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南校区、合肥市朝霞小学、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合肥市明珠小学、合肥市锦绣小学卧云校区、合肥市临湖小学、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小学部。报名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