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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连云港6月19日电(通讯员陈如庆)“感谢检察官和社工这六个月来对我的帮教,感谢你们的不离不弃,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的。”最后一次帮教活动结束后,被不起诉未成年人赵金虎的眼睛里闪动着泪花。
赵金虎2018年8月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审查起诉,社会调查发现赵金虎的父亲常年在外地跑车,母亲常年在外地打工,其自幼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和爷爷的感情深厚,与父母几无沟通,因家里平时疏于管教,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人群,案发的主观原因也是一时兴起,意气用事。综合考量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于2018年9月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该院联合团委社工针对赵金虎自身特点对其开展帮教活动。
签订帮教协议的时候,赵金虎有着明显的抵触情绪,并怀着应付和试探的情绪参加活动,考虑到由于在同期帮教的孩子中,赵金虎属于年龄比较大,有主见和想法,表达能力较强,检察官安排他担任帮教小组的队长,让其带领其他队员想队名、想口号、带领团队合作完成手工作品,树立了他的自信心和正面形象,活动开始后赵金虎比较配合,勇于承担责任。通过每周一次的情绪支持小组活动、心理疏导,赵金虎表示学习到情绪管理方法和理性成熟对待问题,避免再犯错误,在遇到问题或困惑时,学会面对,冷静思考,不再盲从。
2018年9月至今,海州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门联合团委社工对56名各类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别样的青春 有Young的人生”主题帮教活动,考察帮教活动专门为涉罪未成年提供健康成长,促进社会融入的专业服务。帮教活动开展以来,检察官通过组织社区义工、专业志愿者组建“青友团”,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改善其不良行为习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改善亲子关系,着力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及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帮助服务对象明确自身价值,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从而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存在感、满足感顺利回归人生,重返社会的目的,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已有32名涉罪未成年人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并由社会组织联络为其中一名未成年人提供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