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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为培养时代新人奠基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各项改革的衔接。统筹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等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校内校外相结合,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育人合力。

  第五,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在总结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明确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同时,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推动提高命题水平。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根据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发展,普及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18年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8%,比2012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2%,比2012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也得到了逐步提升,已经进入到以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发展新阶段。但是,当前普通高中教育还存在着素质教育实施不全面、片面应试教育倾向严重、唯分数唯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以破解和应对。

  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十分明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着力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具体来说,要做到“三个坚持”。

  《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实际,适应深化新课程改革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行了整体设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以上主要目标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结合普通高中教育实际,突出育人关键环节,注重统筹谋划、系统设计。这些目标的达成能够有效保障育人方式改革取得实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是面临多维改革同步推进的新任务。当前,普通高中教育正处于普及攻坚、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三项重大改革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普及攻坚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实现有质量的普及;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出要努力培养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高考综合改革提出要探索“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对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等提出了新要求。这些新任务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当前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确保各项改革能够有效衔接、协同推进。

  第四,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从高中学生的特点看,这个年龄段正处在从未成年走向成年、初步选择未来发展方向的特殊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来看,学生在学习和考试方面面临更多的选择,都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对此,《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注重指导实效。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提高学生在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明确指导机构,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加强指导教师培训。三是健全指导机制。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和协同配合的指导机制。

  第二个方面,关于《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和主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