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3 20:43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医院队伍中,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医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政策规定、要求及山西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版本排名的前200名)。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 3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48人,其中博士计划2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计划2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博士+姓名+毕业院校+专业,邮件内容须包含《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和其他个人简介、科研成果等材料。
2.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14:30--16:30
报名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女生宿舍楼一层杏林众创空间
报名时所需资料:《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学生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等信息。留学人员由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招聘方式
医院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可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考核。
医院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医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医院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