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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各普通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区要切实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有条件的区可试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模式。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