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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257人)(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普通教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笔试科目)。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在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公告,并及时登陆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   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党工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组织依次选岗确认。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选岗后,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七、聘用制教师管理

(一)管理。聘用制教师由区党工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统一进行管理。用人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制教师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服务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计入服务期。服务期满,如用人学校岗位继续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续聘手续;服务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可以参加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教师的招聘考试,参加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需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考。

(二)待遇。聘用制教师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聘用制教师根据相关政策参与学校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