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高中教育
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4)

 

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4)


  区域内“两证统一”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一年级的,除要求提报以上材料外,还须提报两张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非起始年级新生需提供原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

  七、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要将具体任务落实到有关人员,力求残疾儿童按时入学,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要积极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提出入学要求的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制度。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维护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各街道教委办要落实好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请街道学校于6月30日前,将招生的证明材料提交人才教体局备案。

  (二)实施阳光招生。各街道教委办、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咨询方式、录取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学校。对需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学校,人才教体局要请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请社会监督员和家长代表等参加,确保阳光招生。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把招生入学资格审核关,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查验工作,对审核的材料进行签字确认,确保材料真实性。中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审核的学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确保学生入学率。各学校要及时摸清应入学人数,采取多种形式告知辖区内学生家长。因特殊情况要求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督促改正。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和《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要求,优先安排学区内户籍地现役军人子女和持《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人才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66966567

  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