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6 03:44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近日,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除了明确各项招生规定和对各项违规招生行为更为严厉的处理办法外,还透露出一个与今秋高一新生未来有关的小变化。
未经批准公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本文转载:石家庄传媒网:)今年的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依据、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方面,《通知》明确规定,所有普通高中将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校际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凡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
未经石家庄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挂钩
从2018年秋季高一新生开始,我省将实施新的高考改革制度,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挂钩。鉴于这一变化,《通知》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于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真实发生的成长经历记录,成长记录的素材必须真实客观且可核查,需要同学之间相互认定和班主任或有关教师审核确认。因此,必须做到“人籍一致”,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无籍生”、借读生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学生“人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