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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 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新京报快讯(记者冯琪)北京市丰台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及小升初入学政策于4月27日下午发布。根据政策,除丰台区户籍及本市其他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在丰台区的适龄儿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及非京籍儿童均可依照政策相应规定入学。同时丰台区今年特别提出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无房家庭及非京籍儿童可入学

  丰台区政策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丰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丰台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据悉,非京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并行

  与去年相同,丰台区今年“幼升小”依然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种入学方式。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多校划片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小升初方面,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丰台区今年的入学政策中特别指出,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政策表明,2018年丰台区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8年招收特长生比例控制在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

  同时,在寄宿招生方面,将降低寄宿学校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