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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空军工程大学关于遴选文职人员预选对象的公告(2)

时间:2020-03-05 15:2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三、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预选对象

预选对象是指符合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的基本要求,达到我校人才选拔规定条件,并通过我校考核的招录意向人选。对于被确定为我校文职人员招录预选对象的,优先设置文职人员招考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优先作为高层次直接引进人才(待上级相关政策出台后,无需参加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报名对象应符合文职人员招考基本条件,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1.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原985或211工程(双一流高校)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硕士均为原985或211工程院校(双一流高校)毕业(拟报河南信阳校区相应岗位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一本),体育、政工、外语等小系列专业,应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排名前50%;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

四、预选对象遴选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分为个人申请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0日。个人申请采取递交材料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专家推荐需我校相关领域副高以上专家提名。报名相关材料按照清单(附件2)要求准备,递送到指定地点或发送至大学统一邮箱:kgdwzry@163.com。

2.资格审核。我校对报名时间截止前收集到的所有意向人选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对象告知参加考核的安排,对未通过的及时反馈情况。

3.开展考核。8月15日前,采取集中面试、授课试讲、现场答辩的形式组织考核,确定初选对象。考核期间,我校负责参考对象食宿保障,预选对象被正式录用为文职人员后,参加考核往返差旅费由我校报销。

4.确定对象。我校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考核排序结果,研究确定预选对象名单。预选对象名单将在大学官网、校园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双方签订就业意向书。

五、咨询方式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空军工程大学政治工作处所有,相关附件材料可登陆大学官网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指定联系人咨询。

联 系 人:麻干事

联系单位:空军工程大学政治工作处(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东路甲字1号)

联系电话:029-84786139(注:报名者可在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点至12点致电咨询)

院校部系用人单位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航空工程学院: 余干事 联系电话:029-84787068

防空反导学院: 吴干事 联系电话:029-84789057

信息与导航学院: 刘干事 联系电话:029-84791225

空管领航学院: 杨干事 联系电话:029-84788133

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刘干事 联系电话:029-84788326

航空机务士官学校:贾干事 联系电话:0376-6655234

基 础 部: 吴干事 联系电话:029-84786417

军政基础系: 李干事 联系电话:029-84786508

原标题:空军工程大学关于遴选2020年文职人员预选对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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