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大学教育 >

央视:请美国白宫解释一下什么是经济侵略

时间:2018-10-13 03:1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6月19日,美国白宫发布了题为“中国的经济侵略如何威胁到美国和世界的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报告。报告称中国经历了快速的经济增长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这种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激进的行为和政府政策推动实现的,是经济侵略。国际法上并没有定义什么是经济侵略,美国政府悍然用“侵略”来定义一个国家的经济行为,这在二战后历史上是罕见的。中国是世界经济的贡献者,而非侵略者,美国发动贸易战,遏制中国经济发展,才是真正的经济侵略。

央视:请美国白宫解释一下什么是经济侵略

1.美国白宫报告对经济侵略没有给出明确定义

白宫报告开篇指出中国经济侵略的四种情形:(1)保护中国国内市场;(2)拓展全球市场份额;(3)控制全球自然资源;(4)控制传统制造业。经济侵略的具体手段是通过物理和网络手段窃取技术和知识产权;通过伪造、盗版和反向工程,逃避美国的出口管制法律;有计划地收集公开信息和技术成果;派出留学生和访问学者作为技术间谍等。

笔者出生在吉林省,伪满时期被日本控制。我所理解的侵略,多是和主权有关的武力占领。如果延伸到经济领域,日本是以建立殖民经济体系开始的,内容涉及工业、农业等方面,目的是服务于日本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侵略手段包括公开掠夺、走私、低价收购等。日本的行为使东北失去经济主权,成为日本的资源供应地,东北人民深陷苦难之中。

1945年二战结束后,国际军事法庭审理了日本等侵略国。当时,美国的罗伯特·杰克逊检察官说“发动侵略战争,不仅是国际罪行,而且是最高级别的国际罪行,它与其他战争罪行的差别仅在于它包含了所有的罪恶。”,可见,侵略是对主权的践踏,是罪恶中的罪恶,是对和平的损害,其损害程度是最高级别的。

从国际法角度,联合国对侵略有所讨论和规定,197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3314号决议,给出了侵略的定义,但没有涉及经济侵略。历史上有一些国家曾要求联合国界定什么是经济侵略,例如古巴在上世纪60年代曾认为美国对其进行经济封锁是一种经济侵略。但是,至今为止,国际法(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的法规)并没有清晰界定什么是经济侵略。

白宫发布了战后历史上第一份以经济侵略为题的报告,但报告并没有定义什么是经济侵略,更没有说明美国是援引了哪条国际法认定的经济侵略概念,在此,笔者希望和白宫讨论一下什么是经济侵略。

白宫列举的中国经济侵略的四种情形和具体手段不能指证中国侵略。首先,你说中国保护国内市场是侵略,那么,美国总统向全世界宣布“美国第一”,向中国等多个国家征收高额保护性关税,这是不是侵略?美国第一,强制要求别国的利益要服从美国的利益,这不是具有侵略性的经济宣言吗?

其次,美国说中国拓展全球市场份额是侵略,那么,美国占有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占有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全球优势,这是不是经济侵略?其实,开拓全球市场是国际贸易的正常诉求。当美国的资本活跃在全世界各国角落的时候,美国说自己是侵略了吗?

第三,美国说控制全球自然资源是侵略。何为控制?控制和正常交易是不同的概念。如果中国以正常贸易的手段购买资源类产品是侵略,那么你通过推翻别国政权来控制中东石油是什么行为?这才是货真价实的经济侵略。

第四,美国说中国控制传统制造产业是侵略,其实控制和拥有不是一个概念,中国确实有很多传统制造业,那么,美国拥有高端科技产业,并严加控制,按照美国自己的逻辑,美国是不是侵略?

第五,报告中列举的所谓中国侵略的具体方法是不能构成侵略行为的。这些行为的国际规范已经在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中有所规定,美国无需用经济侵略再来界定。世界贸易组织并没有定义什么是经济侵略,美国任意扩大了世界贸易组织法的使用范畴,或者,美国无视世界贸易组织法,单边地提出了经济侵略的指定。

2. 应如何定义经济侵略

国际法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法在立法上有成熟的逻辑和方法,例如,定义倾销,要定义倾销的主体、主体的行为和行为的后果(即对他者损害的程度)。如果按照这一逻辑范式定义经济侵略,需要考虑以下内容:

第一,要定义行为的主体,在白宫的报告中,对中国政府、企业甚至是学者和学生的控诉都有,主体混杂有乱扣帽子的嫌疑。目前国际上对侵略的学术讨论中,对侵略主体的认定多限于国家。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