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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纪检监察事业的创新发展

时间:2019-09-20 16:1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历史性决策的同时,作出了“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全会公报强调,这是“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4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奋进,与改革开放共命运,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取得了重要成就,交上了优异答卷。

  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征程上不断进行自我革命的40年

  40载沧桑砥砺,40载春华秋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关键和根本”。改革开放40年,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40年,也是党中央领导全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40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勇于担当使命,忠诚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推动健全国家治理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回望40年的光辉历程,纪检监察事业可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深刻历史背景和鲜明特点。

  第一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在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中端正党风、严肃党纪,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起航,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十年内乱所造成的党的部分组织和党员思想混乱、党风不正、纪律废弛的情况,全党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尽快把林彪、“四人帮”破坏的党风恢复过来,适应全党工作重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移,加强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使党成为领导人民群众前进的坚强核心。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历史进程中,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重大论断,把端正党风、严肃党纪作为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头等大事,提出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把反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同志任第一书记。随后几年里,地方、军队和国务院部委陆续建立了党的纪检机构。党的十二大党章专门写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两章,对纪检机关的产生、领导体制、任务和职权等根本性问题作出规定,奠定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制度基础。中央纪委成立后,认真贯彻党中央要求,大规模开展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领导和组织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在党中央领导下研究起草和贯彻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党内政治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坚决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在同干扰改革开放的“左”的错误作斗争的同时,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促进全党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各级纪检机关严厉打击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积极参加整党全过程,协助党组织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清理广大群众强烈不满的歪风邪气,倡导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重新设立行政监察机关,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这一阶段,纪检监察机关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到整顿党风、严肃党纪,再到惩治腐败,走出了一条不搞群众运动,靠正面教育,靠改革和制度建设,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来端正党风、抵制腐蚀的新路子。

  第二阶段(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重大考验,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滋生蔓延的严峻形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紧紧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稳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的”重大判断,明确“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目标任务,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作风建设要求,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党中央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相继制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和行政监察法等一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健全对领导干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党委内部的监督;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中央和各省区市党委逐步建立巡视制度,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搭建起党内监督基本框架。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党中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严肃查处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的同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积极推动军队、武警部队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政法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在这一阶段,纪检监察工作从侧重治标、着力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初步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把改革、发展、稳定同推进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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