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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9-19 17:2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坚持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2019年3月18日)

  2018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全省“三农”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但同时,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尤其是农牧业综合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传统增长要素正在减弱,农牧区公共基础设施薄弱,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艰巨,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等问题仍然突出。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定信心、顺应形势、主动作为,落实中央“四个优先”要求,始终在公共服务基础、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干部配备、品牌创建等方面坚持优先推进和发展,巩固发展农牧业农牧区的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的作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三农”工作面临诸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农牧业农牧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实现绝对贫困人口“清零”为目标,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充分发挥农牧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动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农牧区全面进步。

  一、聚力脱贫攻坚任务,推进精准脱贫政策落地

  (一)全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严格现行扶贫标准,聚焦“一高于、一接近”和“两不愁、三保障”,既不过度承诺、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年度计划完成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力争年底实现绝对贫困人口全部“清零”,为2020年做好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工作打牢基础。持续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保持市县两级党政正职稳定,压茬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抓好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强化信息共享,严格数据比对,保证对象精准、数据准确。持续做好基层扶贫干部培训轮训工作,提升实战化攻坚能力。持续强化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压实攻坚责任,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扶贫资金监管使用,为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以讲政治的高度扎实抓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行动,按时交出让党中央认可、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合格答卷。

  (二)突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攻坚,继续将年度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70%统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资金的80%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产业就业扶贫。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助力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帮扶等政策措施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推进消费扶贫深入开展。统筹推进行业扶贫,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突出抓好水、电、路、网、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全面补齐行业短板。高度重视大龄未婚青年、单亲贫困家庭、重度残疾贫困群众和“三无”老人等的精准帮扶工作,全面提升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质量。

  (三)精准实施重点扶贫项目。把产业和就业扶贫作为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主渠道”,全力推进牦牛、青稞、村级光伏、乡村旅游、民族手工艺等特色扶贫主导产业,发展电商扶贫,建好“扶贫车间”,拓展贫困群众增收途径。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通过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做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普通话推广工作。持续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之间的政策衔接,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收尾工作,强化后续扶持,完善社会保障,促进搬迁人口尽快融入搬入地社会。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走好绿色扶贫道路,实现脱贫攻坚与环境保护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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