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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体味英烈精神的时代价值

时间:2019-09-09 10:5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编者按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清明节,是缅怀先人、先烈的日子,既是对历史的最好铭记,也是我们前行最坚实的基石。历史不容忘却,先烈须在缅怀中铭记、在捍卫中传承和弘扬。本刊特请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的三位专家,谈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如何继承红色基因,弘扬先烈精神。

深刻体味英烈精神的时代价值

2019年3月28日,天津科技大学70余名国防生来到塘沽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嘉宾:

  吴志忠 军事科学院首席专家、研究员

  陈岸然 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教授

  刘祖爱 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教授

  主持人:

  光明日报记者 刘小兵

  1.褒扬英烈、弘扬英烈精神,是国家的责任、全民的义务

深刻体味英烈精神的时代价值

吴志忠 人物素描:郭红松绘

记者:先请各位专家谈一谈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英雄烈士褒扬工作开展的情况。

吴志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我们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我们党、国家和军队历来重视英烈褒场和纪念工作。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设置机构、制定政策、颁布条例、筹划活动,建立起最初的烈士认定、褒扬和纪念工作体系。1949年决定兴建人民英雄纪念碑,毛泽东主席亲自奠基并撰写碑文,首次以国家形式明确人民英雄概念,为认定、褒扬和纪念英烈提供了基本依据。1950年,内务部公布《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等,卫生、教育、贸易、农业等各部门同时发布本行业优待规定,形成第一批烈士褒扬和纪念以及军人优抚工作政策法规。1980年,国务院制定《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烈士认定从此有了全国统一标准,审批和褒扬烈士工作更加制度化。1995年民政部颁布《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有了遵循。2004年,民政部颁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完善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等制度。2011年国务院全面修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烈士认定条件、认定部门、认定程序等更加细化规范化,明确烈士认定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权力,经人民政府评定的烈士,应颁发烈士证书。

深刻体味英烈精神的时代价值

陈岸然 人物素描:郭红松绘

陈岸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英烈褒扬和纪念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褒扬和纪念英烈的一系列举措落地落实。成立专司英烈褒扬纪念机构。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北京正式挂牌,内属的褒扬纪念司负责英烈褒扬和纪念工作。出台完善政策制度法规。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国家举行烈士公祭活动。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从2012年以来还颁布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烈士评定(批准)档案管理办法》等专项规定,构建起内容完善、相互衔接、上下配套的烈士褒扬政策法规体系。各级政府收集编印《革命烈士英名录》176万余位,编纂出版30卷、1600万字的大型系列丛书《中华著名烈士》,为近百万烈士遗属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证明书》。

深刻体味英烈精神的时代价值

刘祖爱 人物素描:郭红松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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