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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035101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时间:2019-08-30 06:1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深圳大学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新设法律专业的综合性大学。深大法学院前身法律系,于198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帮助建立,于1997年改建为法学院。依靠和发挥地处深圳经济特区和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深圳大学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集科研、教学、咨政三位一体的研究型教学单位。

作为深圳特区至今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现有在校研究生超过三百人,相关硕士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情况包括:

1.1998年6月,国际法学获得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

2.2006年1月,经济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学获得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3.2006年2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

4.2007年,获在职法律硕士(JM)学位授予权;同年,获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授予权;

5.2009年,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

6.2011年1月,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7.2011年6月,法学理论、民商法、诉讼法学获得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8.2011年12月,知识产权法获得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9.  2014年,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深圳大学法学院专职教师梯队建设合理,现有教授二十四人、副教授三十人、讲师二十余人,多位教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法学院师资队伍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1. 学缘广泛且国际化程度高。均毕业或来自数十所国内外知名院校,近半数教师曾别在世界知名大学留学、进修和交流,多位教师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2. 同行知名度高。所获得的荣誉包括:第六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一人,第五届全国人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一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一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一人,广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二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二人。超过二十人(次)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职务,十余人任广东省各类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或副会长。

3. 高度注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相结合。硕士生导师除在法学理论领域有高深造诣外,尤其关注法律实务问题。教师中有在人大任职常委委员、法委委员、内司委委员,有为政府或人大法律顾问,有超过70%的硕士生导师具有仲裁员或兼职律师资格,有在企业、非政府组织中担任专家或顾问。

4.实施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的整合。硕士生导师具备深厚社会工作专业功底,实务经验丰富,擅长社会工作行动研究,注重成果的应用与政策倡导。教师中有在行业协会担任副会长,有在各社会工作机构担任专家或顾问。

5. 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有优势。平均年龄四十岁。高级职称教师占70%,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简介(以拼音字母为序):

侯玲玲,法学教授,副院长。中国社会法学会理事,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社科基金1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接委托课题2项,参与和主持其他各类项目近20余项。在《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

黄亚英: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常委、深圳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徐道稳:社会学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社会学学会会长,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主要从事社会政策、社会工作制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以及省部级课题多项。

叶卫平:法学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第二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和省部级及其他课题多项。

尹玉海:法学教授,深圳大学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空间法学会常务理事,首届全国十佳空间法学工作者,国家航天法编写专家组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公法、外层空间法。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十余项国家和省部级项目。

朱谢群: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十大杰出法学家,全国首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权威、核心刊物及其他公开媒体发表论文约三十篇。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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