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8 08:42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原標題:對科研不端行為“零容忍”(關注·改善科技創新“軟件”③)
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違背學術誠信規范的現象還沒有完全消失。新華社發
誠實守信是從事科研的准則和基礎,也是評價科學研究價值的前提。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科研誠信建設,相關部門和科學界分別設立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和學術道德規范,科研學術不端行為得到一定遏制。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單位,懲防並舉的長效機制仍待完善,違背學術誠信規范的現象還沒有完全消失。
科研學術不端行為有什麼危害?應當“零容忍”還是“適當寬容”?怎樣建立誠信規范的長效機制?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
科研誠信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侵害學術肌體的不誠信行為仍未完全杜絕
近年來,我國科研產出大幅增長,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不斷增強,但在科研誠信和學術風氣方面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2017年,國際期刊《腫瘤生物學》將107篇中國作者論文集中撤稿,引起廣泛關注。經核查,在涉事論文中,101篇存在提供虛假同行評議專家或虛假同行評議意見問題,學術評議認定其中9篇存在內容造假,486位涉事作者不同程度存在過錯。科技部為此專門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對外通報調查結果和處理情況。
“科研學術不端行為不僅完全背離了唯實求真的科學精神,而且嚴重挫傷了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損害了我國的科研生態環境。”中國科學院創新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穆榮平認為,如果不及時加以有效遏制,將引發科研浮躁風氣蔓延,滋生日益增多的投機行為,甚至會對我國科技事業的長遠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多年來,相關部門在科研誠信建設方面不斷探索,形成了不同層次的制度安排。例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自2003年起試行監督組進駐項目評審會制度,科技部聯合相關部門在2007年建立了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制度,教育部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2016年9月正式在全國各高校施行。
去年1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對學術造假實行“一票否決制”,對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今年1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要求抓緊制定對科研不端行為“零容忍”、樹立正確科研評價導向的規定,加大對科研造假行為的打擊力度,夯實我國科研誠信基礎。
這些規章制度的設立使科研誠信建設得到了進一步加強,“零容忍”“一票否決”等成為高頻詞。一些科研單位也迅速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細化,如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員會日前發布《關於在學術論文署名中常見問題或錯誤的誠信提醒》,針對論文署名失范事件和科研不端舉報實例而制定,實用性和指導性很強。截至2017年底,中科院87%的單位建立了處理科研不端的相關制度,另有5%的單位發布了“吸金期刊”等負面期刊名單,維護了良好的科研風氣。
“我國的科研誠信制度建設在三個方面取得了成效,一是形成科研誠信規范體系,包括相關法律、部門法規和管理政策﹔二是設立了科研誠信管理制度,包括專門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制度等﹔三是建立了科研學術不端行為查處機制。”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員李真真介紹說。
懲治、預防、保障各個環節仍有不足,外部灰色產業鏈也在推波助瀾
一系列維護科研誠信的措施出台,為何科研學術不端行為仍然沒有得到根治?在李真真看來,科研誠信體系的建設一般呈現“懲治—預防—保障”三位一體的格局,在這三個環節仍然存在不足,導致科研誠信規范和治理有時會陷入被動。
懲治方面,在一些主管部門及研究機構針對科研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規定中,被納入的違規行為與提出處罰措施之間沒有明確的對應關系,使懲治措施缺乏可核查性和可操作性。“關於哪種不端行為或何種程度的不端行為應當受到何種處罰,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就給實際處理造成困難。”李真真認為,在處理過程中,管理部門缺少主動、程序化的應對機制,部門之間的措施缺乏銜接,科研機構和專業學會主體責任弱化,從而未能建立起一套公平透明的查處程序和規則。
預防方面,自律是科研誠信的內在要求,但科研誠信規范教育不到位的問題依然存在。一項面向我國科技工作者的調查顯示,近四成被調查者表示自己對科研道德和學術規范不甚了解,近一半的被調查者表示沒有系統學習過相關知識。李真真認為,“科研誠信教育的缺失,往往會導致科學道德精神和行為規范難以內化為科學實踐主體的內在價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