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8 04:43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原标题: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保障的意见》
探索创新反腐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当前,佛山上下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4月13日,佛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保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强大动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坚持以忠诚干净担当为引领,为全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讲话精神提供政治保障、纪律保障、机制保障、作风保障和组织保障。
政治建设: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意见》指出,要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决不允许搞政治阴谋,危害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政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攻坚等工作,迅速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并探索开展联合巡察、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专项巡察的同时,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这也意味着,接下来诸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都将受到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以及中央和省、市各级改革决策在佛山落地生根。
纪律规矩:
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意见》指出,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接下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拉帮结派、政治阴谋等行为,以及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
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要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综合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制定谈话函询指引和规范,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全面落实函询采信的书面告知制度,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意见》同时要求探索建立基层政治生态评估系统,开展基层政治生态状况研判,动态更新市管干部廉情活页夹,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改革创新:
探索赋予派驻机构和镇街纪检机构监察职责权限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今年1月19日,佛山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接下来,佛山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抓好改革试点的“后半篇文章”。
根据《意见》,市纪委监委还将推动系列改革:包括探索留置人员“智能看护”模式,建立执纪审查审理质量终身责任制、疑难职务犯罪案件研究论证专业委员会、职务犯罪案件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赋予派驻机构和镇(街道)纪检机构相应监察职责权限,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动监察工作全覆盖,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