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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 清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28 12:0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

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有关中职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8〕9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设国家严控专业备案工作的补充通知》(皖教职成函〔2018〕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资质清查范围和时间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范围是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专业。自2019年起,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不得再招收三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资质清查工作务必于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

二、资质清查内容

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和专业设置清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进行,在学校自查基础上,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体局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主要对学校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办学经费保证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对学校开设专业的在校生规模、实习实训条件、图书资料情况、专兼职教师配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进行审核,梳理出2019年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专业设置清理按照《目录》、《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皖教职成〔2012〕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设置管理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4〕97号)等文件要求,对学校现有专业进行认真清理,梳理出2019年具备招生资格专业名单

    对违规招生和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学校,要限期整改或取消办学资质;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应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该专业招生。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督促辖区内学校(含省属中专学校)于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并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拟招生专业、拟新增专业、拟停办专业及2018年现有各专业实际招生数、毕业生数等信息的填报工作。

2. 各县(市、区)教体局及有关中职学校务必于2019年3月1日前将办学资质清查结果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教体局职成科,逾期不再受理。主要包括:

⑴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总结(含清查范围、清查内容、 清查结果等);

⑵《2018年现有专业学生统计表》;

⑶《2018年现有专业学校统计表》;

⑷《2018年现有专业大类学校数汇总表》;

⑸《2019年新增专业学生统计表》;

⑹《2019年新增专业学校统计表》;

⑺《2019年新增专业大类学校数汇总表》;

⑻《2019年停办专业学生统计表》;

⑼《2019年停办专业学校统计表》;

⑽《2019年停办专业大类学校数汇总表》;

⑾《2018年学校情况汇总表》

以上各类表格请各县(市、区)教体局督促辖区内学校于3月1日前直接在全国系统中填报。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总结于3月10日前将纸质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教体局职成科。未经办学资质清查通过并集中公布的学校和专业,2019年不得安排中职招生计划,不得进入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不得进行中职招生、录取,不得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 

    联系人:罗青   联系电话:3026428

    电子邮箱:1149870117@qq.com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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