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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

时间:2019-08-25 09:4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湖南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  


 

湖南日报3月25日讯 今年是中央明确的“基层减负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湖南省委制定出台了《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全面对标中央精神,针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反应慢、喊口号、搞变通,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重留痕轻实绩,随意追责问责等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治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七次全会《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真正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特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

 一、着力解决喊口号、装样子、搞变通等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重要指示批示,实行台账管理,坚持“马上就办”,跟踪督办。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2.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层层提空洞的新口号、新思路,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指标、任务、要求,并根据实际进行清理。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下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的报告等,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政治监督,严禁文过饰非、虚假报告。将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党建考核、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督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和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每半年通报1次。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财办、省委巡视办、省人社厅;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二、着力解决消极应付、事难办、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4.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起底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直查直办。用好全省村级财务统一软件平台,实现“公开在掌心、监督在指尖”。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领办信访件制度,集中开展重复访、越级访专项治理,解决一批信访积案。

牵头单位:省纪委省监委、省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5.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化“减证便民”改革行动,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使更多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强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行“好差评”制度,不定期抽查和通报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等运行情况。

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6.开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行动。各级各部门集中时间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账款要加大清偿力度,并严防发生新的拖欠。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三、着力解决乱拍板、不担当、弄虚作假等问题,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7.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每个班子成员必须表明态度并记录在案。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请示事项必须签署明确、具体的意见。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委;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8.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改进和完善基层党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市州重点工作绩效评估、省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坚持考少考精、考准考实。在干部使用中,充分运用考核评价成果,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委、省委财办、省人社厅;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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