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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14人公告(2)

时间:2019-08-11 14:3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答辩或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时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校园网和省卫健委网站公示一周。

(八)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卫健委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和安徽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达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专人〔2019〕7号)(见附件2)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与类别的,享受相应待遇。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2019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指导下,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专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省纪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组、省卫健委人事处及我校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818215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2998025安徽省卫健委人事处

0551-63818220安徽医专监察审计处

原标题: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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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计划.docx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专人〔2019〕7号).docx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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